減溫減壓裝置制造資質說明
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減溫減壓裝置的型號編制方法及性能、技術、檢查與驗收、標 志、油漆和包裝等方面的要求,并給出了訂貨要求的指南。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介質為蒸汽的減溫減壓裝置、減溫裝置和減壓裝置(以下 簡稱為“裝置”),
進口蒸汽的參數如下: ——工作壓力不大于26Mpa并且工作溫度不大于540℃; ——工作壓力不大于6Mpa并且工作溫度不大于570℃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3 訂貨要求 為便于用戶訂貨,附錄A中表A.1給出了供參考的基本訂貨要求。
裝置的型號表示方法如下:
1、于減溫裝置和減壓裝置,其代號則分別用W和Y表示。
2、號中有關的壓力值,均保留一位小數。
5、要求 5.1 總則 裝置在設計參數的工況下運行并經現場正確安裝調試,其出口蒸汽流量q、額定出口蒸汽溫度t2、額定出口蒸汽壓力p2、噪聲水平等使用性能應分別符合并達到本標準5.2~5.5所規定的要求。 5.2 出口蒸汽流量q 減溫減壓裝置出口蒸汽滿州里變化范圍為0.3q~q,特殊需要者可由供需雙方協商。 5.3 額定出口蒸汽溫度t2 5.3.1 額定出口蒸汽溫度必須在飽和溫度以上(含飽和溫度)。 5.3.2 額定出口蒸汽溫度的念頭范圍最小值為額定出口蒸汽溫度t2±5℃。 5.4 額定出口蒸汽壓力p2 額定出口蒸汽壓力的念頭范圍是: a) 當額定出口蒸汽壓力小于0.98Mpa時,為p2±0.04Mpa; b) 當額定出口蒸汽壓力不大于3.8Mpa時,為p2±0.006Mpa; c) 當額定出口蒸汽壓力大于3.8Mpa時,為p2±0.15Mpa。 5.5 噪聲 裝置正常運行時,在減溫減壓閥(減壓閥)出口中心線同一水平面下游1m
1、減溫減壓裝置屬于壓力管道元件組合裝置,其級別屬壓力管道元件B級并且僅限減溫減壓裝置。但并不代表它所配套的減壓閥、減溫減壓閥、給水調節閥等配套閥門不需要壓力管道元件資質或僅僅B級就夠了。配套閥門必須根據實際參數獲得相應的特種制造資質。具體參數級別要求詳見表1。
綜上所述獲得減溫減壓裝置B級生產資質的制造廠僅準許了初步的生產、成套資質。相應配套的閥門必須獲得相應的制造資質,外購閥門的制造廠也必須獲得相應的制造資質及級別。
版權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51mrmy.cn/Valve_News_22.html
|